53歲婦人擅離家違檢疫令被判即時監禁14日 另有5旬婦提供虛假外遊紀錄被判社會服務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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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03/29 18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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衞生署強調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衞生署公布,一名50歲女子被揭去年於屯門醫院求診時,提供虛假外遊紀錄資料,今被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;另有一名53歲女子去年於未滿14日檢疫令期限前,未獲授權下擅自離開其檢疫地點,今日被判即時監禁14日。

署方稱,53歲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,訂明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,惟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,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,於2020年9月4日離開其檢疫地點,被控違反《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》,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。

另外,一名50歲女子亦被揭發於2020年4月2日在屯門醫院到診時,向一名醫生提供有關其外遊紀錄的虛假資料,被控違反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披露資料)規例》,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10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截至今日,共有2人已因違反《規例》被法庭定罪,署方強調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。

衞生署補充,截至今日,共有119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,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,000元不等,形容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,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,政府對違反《規例》的人絕不容忍,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《規例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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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正怡